代办职称认定、评审
 

(一)初次认定“助理”级或中级职称

1.办理条件: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获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办理职称认定手续:
1)、到广东省人事厅http://www.gdrst.gov.cn或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下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和“贴资格证相片页”;
2)、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表,申报表中“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由现在聘请单位加意见并盖公章,“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栏及“专业技术资格核准部门意见”栏不用填写或盖章。并用铅笔将自己的挂靠号写在“考核认定申报表”的封面右上角,将个人的直接联系电话写在“考核认定申报表”封面的左下角;
3)、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者不用提交)的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请认定卫生技术专业中级资格的,还需要提交《广州市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式二份;
5)、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证书原件、复印件;
6)、我部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及本人档案中的材料审核后报职改部门审批发证。

3.办理流程:
1).认定

(二)职称评审手续:

1.办理条件

  • 通过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能力考试后,参评人员则到广东省人事厅http://www.gdrst.gov.cn或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下载相关表格;
  • 按文件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表相关论文。
    按要求填写好表格、聘请工作单位出具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表格连同论文和其它技术材料,由代理部审核报送各评审委员会

      
    2.办理流程: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8号广州市赛马场附楼一楼第六段
联系电话:020-- 87539882  33333872   蔡经理
传真:020--87539882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211290779
   
 
  ·电话:020-87539882
 

18927533791

  ·微信:120599883
  ·邮箱:sandy021@163.com
  159838838@qq.com

 >> 代办业务
代办公积金
代办职称认定、评审
代办社会保险
 
 
 
广州人事114网 | 毕业生档案 | 人事代理 | 人才租赁 | 广州户口咨询 | 入户广州咨询 | 毕业生户口 |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
Copyright 2020 GZHR11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粤ICP备09105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