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招用或在本市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的,自招用或就业之日起30日内。
二、提交以下资料:
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
三、办理时限
(1)即时办理。
(2)新领《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式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