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广州生源毕业生(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广州生源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时,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如实填写《广州市失业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及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未有就业经历的,凭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原件;
(2) 本人小一寸彩照一张。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领件须知
请持受理回执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如下办理结果:已填妥有关项目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五、受理部门
1、毕业生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